他似乎更瘦了,五官更加立凌厉,嶙峋的手背上是凸起的青,鸦黑色的衫衬得他原本冷白的肤色更加病态,看起来极其不健康。
不爽,因为别人她放弃了自己,但是没关系,他回来了,他会牢牢抓住她,用胶水把他们两个粘合在一起,用针线把他们两个合在一起,永远不分开。
“有必要这样吗,”沈煜摩挲着面前的茶盏,语气虽然淡淡的,但是带着狂傲的自信:“她的哥哥回来了,总该是要和亲人回家的。”
她明明那么爱自己,为什么当初还口是心非说她不爱了?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她的母亲和自己的父亲,他们相爱,他们在一起了,所以长吉这个孝顺懂事的孩子只能放弃自己来成全那对儿苦命鸳鸯。
“是啊,她的哥哥死了。”
“少爷,到了。”
所以对于江浔,沈煜其实是羡慕的,然而羡慕表层下生长的是丝丝嫉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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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他爱她了,他会对她好,十倍,百倍地对她好,就像热恋中的情侣,只有他们彼此一直生活下去。
想到这儿,沈煜的子微微前倾,手指碰了碰对方茶杯的杯口,语气轻松狂傲:“可是,她爱的沈煜还活着呢。”
“呼――”
“长吉在我江家投资的机构读书,按照学校的规矩,这是一个封闭式的集中训练基地,没有特别急的事情她不能回去。”
白蓝色的烟雾在空中缓缓扩散,沈煜从怀里拿出一张照片,上面的少女穿着白色棉服,浅蓝色牛仔,手中提着行李箱茫然地站在公交车站。
不会写修罗场,凑合看吧T^T
“谁?”江浔轻笑,明明笑着,漂亮的桃花眼里却隐藏着一丝恶寒。
约定的地点是一家封闭式的餐馆,虽然说是餐馆,但是两人心知肚明,这顿饭怕是没人能吃下去。
拿着照片的手一顿,沈煜俯吻了吻照片,然后将它收了起来,轻笑着下车。
你们心心念念的堂哥出场了。
对,她还爱着自己,深爱着自己,就像之前一样,无论自己让她多么伤心,她都会像小狗一样舐自己的伤口,等他需要的时候,她又会高高兴兴地跑过来冲他摇尾巴。
周围的人都退下,留给他们单独的空间,江浔亲自给他倒茶,奈何沈煜丝毫不领情,直接将茶杯轻轻一移,温热的茶水倒在了桌面上。
他眯起眼睛,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,那张苍白的脸诡异地泛起了红晕,嘴角也勾了起来。
对方率先开了口,沈煜本不打算和他多费口,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:“我这次回来就是来带走她。”
江浔淡淡地抿了一口茶:“况且据我所知,长吉只有一个妈妈,一个大伯,哥哥?哪里来的哥哥,我只知她有一个堂哥,可惜死在了一场大火里,沈家公认的。”
他和江浔只在商业场合上见过,并没有什么过深的交情,矛盾。两人单独见面竟然是为了一个女人。
“不喜欢喝茶说出来,若是到手就是我的不是了。”
不过现在好了,他没了疯妈,没了瞎了眼的爷爷,更没了故意打压他雪藏他的沈家。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,他不用再向沈家摇尾乞怜,他会放开手脚自己想的事,争取自己想要的人和物。
他一直都知长吉不是一个狠心的人,如果她真的因为那药恨自己,那为什么在自己被关起来人不人,鬼不鬼的时候她还愿意费力去关心自己,陪伴自己?那不是爱是什么?
是沈煜,一模一样的脸,一模一样的格,但不是她的堂哥了。
助理见怪不怪,这是他兴奋的表现。
你死都死了,还出现在这里什么?还来这里碍眼什么?还用“哥哥”这种恶心的关系来绊住她什么?
不仅他回来了,而且现在,他不是沈长吉的堂哥了,他就是沈煜,阻挡两人的芥不存在了,他们两个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,然后订婚,结婚,生孩子,很多很多孩子,淌着沈煜沈长吉血的孩子。
江浔,沈煜,很多人拿他们两个对比,当然,前者更胜一筹,毕竟他拥有无条件为他兜底的优渥家世,全心全意支持他的父母。